2018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名单

2018-11-21

附件:2018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名单.xls

请以上考生到考试所在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违规处理决定书。如不服处理决定,可以于十五日内向北京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核;对处理决定或复核决定不服的,也可以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关于我们| 收费公示| 考试票据| 招考咨询| 纪检监察举报信箱 |网站信箱|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邮编:100083咨询电话:010-8919398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