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电子票据信息的通知
2018-12-13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积极推进北京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和财政电子票据试点的总体工作方案》(京财综〔2017〕2697号)的要求,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试点从2018年底开始向考生提供电子票据信息。凡报名参加2018年10月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的考生,将陆续收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为考生推送的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提醒,内容为10月报名考试的电子票据信息。
电子票据目前在“北京市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中开具,通过考生在个人中心中留有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推送信息。手机收到的短息内容包含:票据代码、票据号码、随机码和查验链接(财政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pjcx.bjcz.gov.cn/bcweb/),考生可登录查验链接输入相关票据信息查验、下载票据;电子邮箱中可直接查询到电子票据。
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检查并更新个人中心中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信息,以便今后及时接收电子票据信息。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