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公告(一)_考生须知

2020-10-15

 北京市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须知

特别提示:为做好考试安全及防疫工作,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学位中心、北京教育考试院、所在考点发布的考试公告等内容,并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一、凡进入高校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均须提供考前7日内(10月26日(含)之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考点校负责核验。(核酸检测具体事宜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考生须从考前第14天(10月19日(含))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本人所在考点校(具体联系方式见考点公告)报告。由考点校疫情防控小组进行综合研判,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并做好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准备工作。 
三、考试当日,考生须凭下载的“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考前7日内(10月26日(含)之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北京健康宝”(绿码),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体温异常的考生由专业医护人员立即带入临时隔离检查点观察,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复测,并排查其流行病学史,以确定体温异常原因。经复查体温正常、无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后,可以进入考点;体温仍不正常的考生由考点防疫工作小组的工作人员进行研判,做出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或禁止其考试的决定。
四、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信息平台,使用A4复印纸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所持的“准考证”须图文清晰。考生参加考试时只能携带一张相应科目的“准考证”(特别提醒:上、下午考试科目不同,准考证亦不同)。“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必须为空白。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或标记,按违规处理。
五、考试采用指纹验证入场,考生参加两科考试的,须上、下午按考点要求分别验证入场。入场未验证者,本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随即开始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迟到考生责任自负。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场。
六、外国语考试只许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还可携带无编程、无存储功能的普通计算器,严禁携带纸张、文字资料、通讯设备、电子词典或存储器、翻译工具等其它物品。考生将规定之外物品带至座位者按考试违规处理。
七、考试当日,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照疫情防控和本次考试的相关要求,考生到达考场前,须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不得因佩戴口罩等原因影响考试入场身份识别。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
九、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的检验工作流程、考场所在位置、进入校门口和指纹验证的具体时间、考生守则等相关事项。各考点链接如下:
5.首经贸-首医考区-(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公告
                 -(2)首都医科大学考点公告
十、为了保证考生的信息安全,下载准考证结束后,须关闭相关网页。
十一、考生须在考前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m.wwkobo.com)或学位中心信息平台网站,查看考试组织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可能发布的重要消息。
十二、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1月上旬发至有关省级考试主管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届时,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和学位中心官网(www.chinadegrees.cn)免费查询。 
 
关于我们| 收费公示| 考试票据| 招考咨询| 纪检监察举报信箱 |网站信箱|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邮编:100083咨询电话:010-8919398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