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笔试考试违规考生名单
2011-06-10
以下考生在参加2011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非笔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中违规。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处罚开始日期自2011年6月3日起。请违规考生于2011年7月1日以后到考试所在区县自考办领取处罚通知书。
以下考生为四类违规,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停考三年
序号 |
准考证号 |
考试时间 |
课程名称 |
1 |
060106202493 |
2011年5月7日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